皇冠足球前助教无罪释放,皇冠球盘法院将重新审视案件
香港女子足球队前助理教练黄子伟,于2022年因涉嫌非礼两名女子被捕。他在涉及事主X的案件中被判无罪后,又被控另一宗非礼案件,同样被判无罪。然而,律政司对事主X案件的无罪裁决表示不满,已提出上诉。
高院在本周四(23日)开庭处理双方的上诉申请。高院暂委法官李俊文在庭上关注到,律政司一方提出原审裁判官的行为可能影响控方获得公平审讯的说法,这一观点在案件呈述中较为少见,但并非不可行。
法官要求双方在14天内提交最后的书面陈述,但目前尚未确定裁决日期。在涉及事主X的案件中,黄子伟由律师黄志伟代表,而律政司则由高级检控官林晓敏代表,案件将由高院暂委法官李俊文审理。
在庭上,法官主要向双方澄清上诉议题和立场。律政司提出了两项上诉议题:一是原审裁判官的无罪裁决是否违背常理;二是原审裁判官的行为是否偏袒辩方,导致控方未能获得公平审讯。
法官指出,虽然第二项议题在案件呈述中不常见,但并未排除其可能性。他认为,如果无罪裁决符合逻辑,再因审讯不公而要求重审,可能会导致不合理的结果。法官也询问了被告一方对原审裁判官行为的看法。黄志伟律师表示,虽然一些步骤存在问题,但整体结论并无偏差。
关于诉讼费,按惯例,被告若被裁定无罪,通常可以获得诉讼费。但在本案中,黄子伟并未获得诉讼费,因此也提出了上诉。
涉及事主X的案件中,黄子伟被控三项非礼罪名,控罪指出他在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在香港某工厂大厦和车内非礼事主X;同年9月23日,在同一工厂大厦内再次非礼事主X。涉及事主Y的案件中,他被控两项非礼罪名,指称他在2021年1月7日在香港车内非礼女子Y;同年5月15日至6月18日之间某日在长沙湾某工业大厦一单位内非礼Y。
黄子伟早前曾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质疑他在涉及事主X案件中被判无罪后不久又被控涉及另一事主的案件,认为两案属于同一警案编号下的“一案两审”,但该申请被驳回。
此案件的审理进展将继续受到关注,期待法院能基于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裁决。